赛力斯维权胜诉,侵权方杨某被限高并强制执行

案件概述 - 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因名誉权纠纷起诉个人杨某并胜诉 法院判决被告杨某停止侵权、删除言论、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1] - 被告杨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号为(2025)渝0105执19969号[4] - 因被执行人杨某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已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1][2] 案件判决与执行详情 - 根据(2024)渝0105民初38351号民事判决书 被告杨某需立即停止在今日头条平台发布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言论[5] - 被告杨某需删除其今日头条账号“老朱真的喜欢车”中发布的相关侵权言论[5] - 被告杨某需在其今日头条账号主页置顶位置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赔礼道歉 连续公示不少于90日 若未履行则由法院在《重庆法治报》刊登判决主要内容[5] - 被告杨某需赔偿公司侵权损失人民币30,000元及公证费人民币3,000元 合计33,000元[5] -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执行标的为34,129.00元[2] - 限制消费令由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31日发布 限制被执行人进行一系列高消费及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2] 公司行动与结果 - 公司通过法律途径成功维护自身名誉权 涉案侵权账号为“老朱真的喜欢车”[1] - 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 通过申请强制执行及限制消费令 确保了判决的有效履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