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被判决赔偿投资者272万,目前还可起诉
公司法律诉讼与投资者索赔进展 - 宜通世纪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仍在诉讼时效内 律师仍在接受新委托并推进后续案件立案工作[1]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2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 判令宜通世纪向109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共计2,729,003.27元人民币[1] - 判决要求相关责任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其中原倍泰健康实际控制人方炎林、李询承担全部债务的连带责任 钟飞鹏、郭汉鹏分别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1] - 此前已有部分投资者索赔案通过调解方式获赔到位[1] 公司历史财务造假事实 - 宜通世纪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确认公司存在违法事实[1] - 违法行为源于其2016年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倍泰健康 在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施财务舞弊[2] - 倍泰健康在此期间虚增营业收入9,734.39万元人民币 虚增营业成本5,260.99万元人民币 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人民币[2] - 上述虚增金额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7% 营业成本的9.75% 利润总额的15.67%[2] - 该财务舞弊行为导致宜通世纪2017年年度报告及更新后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 投资者可索赔条件 - 根据律师观点及相关判决 在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买入宜通世纪股票 并在2022年11月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目前仍可提起索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