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于2025年1月4日公布了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甘肃省内多家分支机构的行政处罚,涉及虚构中介业务、委托无资格机构销售以及财务数据不实等多项违规行为,相关机构及责任人被处以罚款和警告 [1][2][3][4][5][6] 行政处罚概况 - 本次处罚共涉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甘肃省的4家分支机构及6名相关责任人,总计10项行政处罚决定 [2][5] - 所有处罚决定均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书文号均为“甘金监行处〔2025〕”系列 [2][5][6] - 处罚内容包括对机构的罚款以及对责任人的“警告并处罚款” [1][2][3][4] 具体违规行为及处罚 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岗支公司因“存在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7万元 [1][2][5] - 时任该支公司经理的王文财因同样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1][2][5] 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心支公司因“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这是本次披露的单笔最高机构罚款 [1][2][4][5] - 时任该公司总经理助理的吴彦其因同样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这是本次披露的对个人单笔最高罚款 [2][4][5][6] 财务数据不真实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阳中心支公司因“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9.5万元 [1][2][4][5][6] - 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的费永宏因同样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 [1][2][4][6]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中支公司因同样违法行为,被罚款人民币12万元 [1][3][4][6] - 时任该支公司经理的金红因同样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3][4][6]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中心支公司因同样违法行为,被罚款人民币12万元 [2][3][4][6] - 时任该公司总经理的武军因同样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2][3][4][6]
太保产险5家支公司合计被罚80.5万元:因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