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诉讼一审判决,恒生制药需付215.10万元研发费及违约金

诉讼案件进展 - 公司作为原告起诉恒生制药拖欠研发费用,案件处于一审判决阶段[1] - 法院一审判决恒生制药向公司支付拖欠的研发费用合计215.10万元及相应的逾期支付违约金[1] - 本次诉讼共涉及4起案件,各案件违约金按不同基数和时间分别计算,部分案件的受理费由双方分担[1] 财务影响与处理 - 公司已对恒生制药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1] - 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无负面影响[1] 后续进展与不确定性 - 截至公告日,案件尚处于上诉期内[1] - 案件的最终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