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集团达成关联债务和解 对河北关联方1亿元债务还款展期

债务重组协议核心内容 - 公司与关联方石家庄恒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还款协议》,就一项本金为1亿元的历史债务达成新的分期还款安排,还款期限延续至2030年[1] - 债务源于公司与原债权人深圳市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之间的历史事项,该债权于2025年10月转让至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王潇瑟女士控股的石家庄恒扬,构成关联交易[1] 具体还款方案 - 1亿元债务本金将分四期偿还:2027年底前偿还2000万元,2028年底前偿还2000万元,2029年底前偿还2000万元,2030年底前偿还4000万元[2] - 债务利息以1亿元本金为基数,按协议签订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协议签署日起计息,按年度结算支付[2] - 公司支付的款项将优先抵扣当期应付利息,剩余部分再用于抵扣本金[2] 交易对手方(债权人)信息 - 债权人石家庄恒扬由王潇瑟女士通过代持安排间接持有100%股权,是公司的关联方[3] - 石家庄恒扬2024年财务数据显示,营业收入约为3.2亿元,净亏损约2968.18万元,总资产约32.2亿元,净资产为负值约-1.16亿元[3] 交易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 签订协议旨在推进债务化解,降低债务成本,保障公司权益;新协议获得了分期付款、降低利率、放宽偿付条件等更为有利的安排[3] - 协议有助于有效缓解公司短期偿债压力,降低法律风险及诉讼成本[4] - 随着公司发展重心全面转向核心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及国内外市场开拓,公司偿债能力与盈利能力在逐步提升[4] - 本次交易预计可能增加公司净资产,但具体对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