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诉讼事项进展 - 公司因拍卖合同纠纷对自然人任伟提起诉讼,案件管辖权已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移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处理 [2]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诉讼并立案,案号为(2025)沪0115民初148025号 [3]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 - 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的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5] 对外担保事项 -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拟为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8] - 公司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9] - 本次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11] -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已获批准的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11] 公司财务与风险状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本金)为20,598.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03% [12] - 所有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担保诉讼的情况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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