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 - 公司为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以1元作为挂牌底价公开转让所持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1%股权 [1] -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的唯一受让方为关联方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元 [2] - 受让方嘉德丰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孙公司,但因交易采用公开挂牌方式,公司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及披露 [2][5] -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债权债务转移或管理层变动,债权债务仍由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7][8]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且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为由调整交易价格 [9][10] - 产权交割条件包括公司收到足额交易价款,以及受让方提供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有效期12个月的银行履约保函 [12]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亿华公司股权,但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预计不会对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15]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 公司董事会已批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18] - 公司已为此开立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19][20] - 公司制定了多项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严格筛选投资对象、财务部跟踪投向、内部审计部门日常监督等,以控制投资风险 [21] - 公司表示,该现金管理行为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用途不变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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