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三家参股公司的存量借款进行展期 借款本金总额为18,535.02万元 展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 - 本次借款展期旨在支持参股公司的业务开展、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属于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 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 [2][6] - 相关决策已获股东大会授权 由总经理办公会执行 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2][6] 借款展期事项概述 - 公司对三家参股公司的股东借款进行展期 借款本金余额合计18,535.02万元 [2][5] - 对老鹰地公司的借款本金余额为5,000万元 初始借款始于2017年 [3] - 对大理满江的借款本金余额为9,334.33万元 初始借款始于2018年 [4] - 对华侨城实业的借款本金余额为4,200.69万元 初始借款始于2017年 [5] - 三笔借款原定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经协商一致展期至2026年12月31日 [5] - 公司已分别与三家参股公司签署借款展期协议 [6] 借款展期协议主要内容 - 与老鹰地公司协议:同意将借款本金5,000.00万元及利息展期至2026年12月31日 [7][8] - 与大理满江协议:同意将借款本金9,334.33万元及利息展期至2026年12月31日 [8] - 与华侨城实业协议:同意将借款本金4,200.69万元及利息展期至2026年12月31日 [8]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借款展期主要为满足参股公司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 保障其业务正常开展 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 [8] - 公司通过向参股公司委派董事 对其经营及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并督促其按协议还本付息 [8] - 公司认为本次借款展期处于风险可控范围 不会对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8] 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情况 - 截至目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44,341.78万元 [9] - 该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9.53% [9]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下属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