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近日,公司获知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3号),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黄建荣: 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黄建荣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我局调查完 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你 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塔城国际未告知西藏珠峰与捷胜环保、刘某某、高某的股份代持关系和股份变动情况,导致西藏珠 峰相关定期报告中塔城国际持股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一)塔城国际与捷胜环保签订股份代持相关协议并隐瞒股份代持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