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公司税务自查与补缴情况 - 公司近期根据税务部门要求对涉税事项开展自查[1] - 经自查发现2019年至2020年期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8,297.28万元[1] 补缴事项的会计处理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规定,此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1] - 该事项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1] - 补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1] 对公司财务业绩的影响 - 补缴事项预计将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的净利润[1] - 最终影响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1] 对公司运营的影响 - 公司认为此事项不会影响其正常经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