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投资计划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其中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23亿元,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6亿元 [2][3] - 投资目的在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3] - 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前述额度 [2][3] 投资种类与方式 - 委托理财资金将主要用于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基金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4] - 证券投资资金将主要用于国债或国债逆回购、债券、ETF、股票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投资行为 [2][4] -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4] 审议程序与授权 - 该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6] - 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在资金额度及使用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法律文件 [14] - 本次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此前于2025年4月1日审议通过的同类议案自动终止 [5][15] 对公司的影响与会计处理 - 公司认为该投资不会影响正常资金周转和经营活动,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资金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8] - 会计处理上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8] 公司融资计划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对外投资业务发展的需要 [12] - 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贴现、供应链金融等 [12] - 该授信额度及授权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实际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在授信额度内确定 [12]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