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导致合计持股比例下降1%,但公司控制权与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1][2] 股东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股东舟山联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一致行动人为卜晓华、卜嘉翔、卜嘉城 [2] - 舟山联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36,200股 [2] - 该股东持股比例从3.62%减少至2.62%,下降了1个百分点 [2]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60,750,000股减少至59,7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8.63%减少至57.63%,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2] 权益变动性质与影响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是股东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所致,与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 - 本次减持计划在公告披露日(2026年1月6日)尚未实施完毕 [2]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2]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 合规与后续信息披露 -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3] - 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