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提供担保,以支持其在捷克建设乘用车座椅生产基地 [1][2] - 本次担保总金额为2000万欧元,其中1500万欧元为公司直接提供的履约担保,500万欧元为通过德商银行上海分行代开的银行保函 [1][2][6] - 担保事项已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在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通过内部调剂完成,无需再次履行决策程序 [3] 担保具体安排 - 公司直接担保的债权人(厂房出租方)为AIFM XV, s.r.o.,担保期限为3年(36个月)[6] - 银行保函由德商银行上海分行协调其境外往来行开立,保函有效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2][6] - 公司作为最终偿付义务人,需向德商银行上海分行承担与保函业务相关的所有偿付责任 [2] 被担保方与公司关系 - 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持有格拉默继峰(德国)80%股权间接控制其100%股权 [4] - 本次担保额度通过内部调剂获得,原计划用于沈阳继峰的2亿元人民币(按汇率折算为2438.22万欧元)担保额度被调剂给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使用 [3] 公司担保整体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400万欧元(含本次担保)[1] -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132.56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5.21% [5] - 所有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无逾期担保情况 [1][5] 业务战略背景 - 本次担保旨在落实公司乘用车座椅业务的全球化战略,支持捷克工厂建设,以加快业务发展 [2][4] - 公司认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因其对子公司具有充分控制力和有效监控管理能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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