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 广州爱尔眼科医生李剑华刑事自诉网络大V陈某诽谤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陈某犯诽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1] - 该案被视为司法守护公民名誉权的标杆案例,并精准呼应国家持续深化网络生态治理、依法严惩网络违法犯罪的明确导向[1] 网络暴力行为与影响 - 自2021年7月起,陈某通过微博平台针对李剑华医生发布了数百上千篇污蔑攻击言论,恶意诬陷其“学历造假”、“无证行医”,网络暴力持续两年[1] - 相关不实言论导致李剑华医生患上抑郁症,其所在单位广州爱尔眼科医院的正常经营与管理秩序被扰乱,部分患者要求更换医生,医患信任关系被打破[1] - 网络暴力的伤害蔓延至李剑华家庭,其妻子因此患上重度抑郁并产生轻生念头,子女的正常生活与成长受到严重干扰[1] 民事诉讼与后续升级 - 李剑华医生于2021年11月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一审、二审均认定陈某构成名誉权、肖像权侵权,判令其删除言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 - 陈某未履行民事判决,反而变本加厉,继续通过微博散播虚假言论,并诬陷陕西、广东、湖南等地的相关部门包庇作伪证,恶意指责审理案件的法官枉法裁判[2] - 因民事诉讼未能制止侵权行为,李剑华医生最终决定依法提起刑事自诉[3] 刑事定罪的关键证据与标准 - 根据司法解释,诽谤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包括:同一信息点击浏览达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达500次以上;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两年内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再度诽谤[4] - 陈某微博粉丝量超200万,在2023年1月11日至4月25日期间发布700余条相关微博,阅读量总计超574万次[4] - 2023年7月,陈某发布的1条诽谤微博阅读量超29万次,视频浏览量达52.7万次,2条相关诽谤微博单条转发次数均超过3000次,远超诽谤罪入罪标准[4] - 法院认定陈某行为超出正常舆论监督范畴,案涉言论点击量符合法定情节严重情形,构成诽谤罪[5] 行业与政策背景 - 国家持续加大网络生态治理力度,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明确要健全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网络空间,并强调坚决打击网络乱象[5] - “清朗”、“净网”等专项行动精准发力,不断提升网络综合治理效能[5] - 《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及“两高一部”联合指导意见等相继出台落地,为治理工作提供支撑[5] -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进一步压缩网络侵权、暴力行为的滋生空间[5] 案件意义与行业信号 - 法律界人士表示,此案从民事制裁到刑事定罪,是对网络诽谤行为的有力惩处[6] - 案件明确传导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公民网络表达必须恪守法律红线,尊重他人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6]
网络大V恶意诽谤爱尔眼科医生,法院判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