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嵘:伯程汇能违约致25.01%股份转让终止 追偿4504万违约金林木顺连带担保

核心观点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终止向伯程汇能和林木顺转让25.01%股份的交易 交易终止原因为受让方伯程汇能实质性违约与履约能力不足[1] - 根据协议 违约方需支付合计约4504.13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并由林木顺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1] 交易终止详情 - 2025年8月11日 控股股东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19.50%股份 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5.51%股份 交易当时拟引发公司控制权变更[1] - 2026年1月5日公告 双方已向受让方发出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通知函》 该事项正式终止[1] 违约与履约能力问题 - 伯程汇能未按约定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 长期拖延补正审核材料 并擅自转出账户资金 导致其银行存款余额远低于上市公司公告金额[1] - 林木顺持有的伯程汇能股权被司法冻结 其情形可能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中的收购禁止条款 直接导致交易无法推进[1] 违约责任与赔偿 - 伯程汇能需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违约金 按股份转让总对价的10%计算[1] - 需向浙江恒顺支付35,123,969.78元人民币 向上海天纪支付9,917,328.00元人民币 违约金合计约4504.13万元人民币[1] - 林木顺应就上述付款义务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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