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华夏银行济宁分行被罚40万元

监管处罚事件 - 华夏银行济宁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处以40万元人民币罚款 时任副行长被警告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济金罚决字(2025)40号和济金罚决字(2025)41号 [2] 违规行为分析 - “贷款管理不到位”通常指向贷前调查不实、贷时审查不严、贷后监控流于形式等环节失守 [2] - 此类违规易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向限制性领域 甚至掩盖真实不良资产 最终侵蚀银行资产质量根基 [2] 公司历史合规问题 - 贷款管理问题是华夏银行近年来合规治理中反复发作的“顽疾” [3] - 2025年9月5日 华夏银行总行因贷款、票据、同业等业务管理不审慎及监管数据报送不合规等多项严重违规 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以8725万元人民币巨额罚单 [3] - 总行层面的贷款管理“缺陷” 在其分支机构的日常经营中频现身影 [3] - 除济宁分行外 2025年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廊坊分行、石家庄分行等分支机构也因贷款管理问题被金融监管部门处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