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事件 - 石英股份控股子公司连云港强邦石英制品有限公司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270万元 [1] - 除公司被判罚金外,自然人王某某、纪某某、段某某等同案犯亦受刑事处罚,其中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80万元,纪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70万元,同时强邦公司约265万元违法所得被追缴上缴国库 [2] - 石英股份公告强调公司为本案被害单位,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且该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案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 - 待判决生效后,公司将依据此前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向原股东段井强、段井邦及强邦公司追究民事责任 [2] 历史收购情况 - 2022年,石英股份计划以自有资金5100万元受让段井强及段井邦合计持有的强邦石英51%的股权,交易后强邦石英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 - 该交易中强邦石英估值为1亿元,对应2020年末财务指标的市盈率(PE)和市净率(PB)估值分别达48.2倍和16.3倍 [1] - 交易对手方曾承诺强邦石英2022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未达标将按特定公式进行补偿 [1] - 根据公告及法院判决细节,强邦石英的犯罪行为发生在被石英股份收购前的独立运营时期,而非收购后的整合运营阶段 [1] - 此前中泰证券曾指出,石英股份收购强邦石英是为扩大高纯石英砂生产规模优势,但标的历史遗留的商业秘密侵权问题导致公司陷入法律纠纷 [2] 公司业务与背景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是一家以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主的企业,于2014年完成IPO上市 [2] - 公司主要从事高纯石英砂、高纯石英管(棒、板、锭、筒)、石英坩埚及其他石英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2] -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光伏、光纤、光电等领域 [2] 公司近期财务表现 - 受产品价格下跌影响,石英股份短期业绩承压 [3]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为7.53亿元,同比下降24.46% [3]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为1.35亿元,同比下降56.81% [3]
控股子公司涉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罚金270万 石英股份:公司为被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