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案件调解结案的公告

涉诉案件调解结案 - 公司于2026年1月4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5)京74民初67号】,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自愿达成协议,且无其他争议,法院对协议内容予以确认 [1] 诉讼历史与进展 - 公司曾于2025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25一002号)[1] - 公司曾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涉诉案件的进展公告》(临2025一032号)[1] - 公司曾于2025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涉诉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5一047号),其中涉及《还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公司担保责任 - 根据调解书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议案,公司在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限额4亿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范围内,对调解协议中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 调解结果与后续安排 - 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 - 本次诉讼案件调解结案,妥善化解了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等各相关方的诉讼风险 [2] - 新泰钢铁后续将与芜湖信晋协商办理解除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 [2] -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