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公告 两位重要股东兼公司高管因个人资金需求 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各自持股的25% 该计划符合其此前作出的各项承诺及监管规定 [1][2]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 减持主体为股东及董事总经理郑敏敏和股东戴冬雅 截至公告日 郑敏敏持有5,666,496股 占总股本1.56% 戴冬雅持有5,200,000股 占总股本1.43% [2] - 两位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3]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 减持期间: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 [2] -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2] - 减持数量上限:郑敏敏拟减持不超过1,416,624股(占总股本0.3895%) 戴冬雅拟减持不超过1,300,000股(占总股本0.3574%) 均不超过各自所持股份总数的25% [2] - 若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事项 减持数量及比例将相应调整 [2][10] 相关股东承诺与安排 - 相关股东除本次减持外无其他安排 [4] - 本次减持计划与股东此前作出的各项承诺一致 [4][10] - 郑敏敏与戴冬雅此前承诺包括: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股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等 [4][5][6][7] - 具体减持安排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每年减持不超过发行前持股的25%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8][9] - 减持主体目前不存在相关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10] 减持计划影响与实施 - 本次减持系股东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11] - 减持计划实施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为否 [12] - 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所有相关法律法规 [12] - 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法规及承诺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