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投资决策概述 -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5] - 投资目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前提下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 [4] - 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 投资产品与方式 - 投资种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包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2][6] -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也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6] - 投资单项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5] 审议与合规程序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7] - 保荐人经核查认为 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 履行了必要程序 [13] - 公司表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11] 资金管理与风险控制 -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10] - 公司审计室负责审查理财产品的审批、操作及盈亏情况 每季度进行全面检查 [10] - 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11] 对公司的影响 - 该现金管理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转和日常资金周转 [12] - 此举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12] - 公司强调该行为属于现金管理范畴 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