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核心事项 -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人保民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核心审议事项为《关于人保民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的议案》[1][2][5] -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6年1月5日起至2026年2月5日17:00止,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1月5日[2][6] 会议召开与投票方式 - 会议召开方式为通讯方式,表决票可通过邮寄至指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1座26楼)或通过电话投票(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提交[2][3][11][13] - 个人投资者电话投票需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0-7999,在核实身份后于电话中进行表决,通话过程将被录音[13][14] -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投票方式[15] 议案内容与基金终止方案 - 提议终止基金合同的原因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25][28] - 该基金合同于2023年5月12日生效[28] - 若议案获表决通过,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限原则上为6个月,期间不再收取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剩余资产按份额比例分配[29][30][32] 决议生效与计票规则 - 大会有效召开的条件是: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不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21] - 议案通过的条件是: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21] - 计票将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监督下进行,并由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16] - 如果同一份额同时存在有效的电话投票和纸质表决票意见,以有效的纸质表决票意见为准[20] 相关参与机构 - 基金管理人(召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3] - 基金托管人(监督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3] - 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23] - 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23]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人保民富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