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险吉林市分公司被罚79万,责任人共被罚19万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分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开出罚单 [1] - 公司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总计98万元罚款 其中对公司罚款79万元 对两名责任人罚款共计19万元 [1][2]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虚假列支费用 [1][2] -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 [1][2] - 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及费率 [1][2] - 违规跨区域开展保险业务 [1][2] 处罚措施 -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处以79万元罚款 [1][2] - 对相关责任人王志强、王雪杉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19万元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