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事件概述 - 华鼎股份股东发展资产及杭州越骏通过减持,合计持股比例由5.72%降至4.9999%,已不再是持股5%以上股东 [2][3][5] 权益变动详情 - 本次权益变动是股东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6] - 股东曾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3,124,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5] - 在2025年12月3日,股东已减持11,04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5] -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合计持股比例降至4.9999%,同时触及5%的持股比例刻度线 [5] 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6] - 公司认为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 -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东将继续按规实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