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重新认定的公告
核心公告摘要 -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两家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1] - 子公司烟台东诚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为首次认定 [1] - 子公司烟台东诚大洋制药有限公司为重新认定 [1] - 认定证书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下发 [1] - 证书发证日期均为2025年12月8日,有效期均为三年 [1] 子公司认定详情 - 东诚北方首次认定证书编号:GR202537000854 [1] - 东诚大洋重新认定证书编号:GR202537001805 [1] 税收优惠政策影响 - 两家子公司自通过认定后连续三年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 - 优惠税率为15% [2] -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