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股份回购与注销实施 -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董事会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初始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 - 公司于2024年7月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相应注册资本” [2] - 截至2025年2月1日,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1,113,259股,占注销前总股本的1.01% [2]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2025年2月12日,公司已完成1,113,259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2] - 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9,745,000股变更为108,631,741股,注册资本由109,745,000元变更为108,631,741元 [3] - 公司于2025年12月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债权人通知程序 - 因注销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根据《公司法》等规定通知债权人 [4]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4] -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8日起45日内 [4][5] 债权申报具体安排 - 申报及材料送达地点为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10号 [6] - 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有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7] - 以邮寄方式申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申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现场申报以公司收到资料日为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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