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诚药业:取得不超1.7亿元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公司融资与股份回购安排 - 公司取得招商银行烟台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为股份回购提供专项贷款融资支持 [1] - 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且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回购金额的90% [1] - 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承诺函有效期至2027年1月5日 [1] 交易性质与影响评估 - 该融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1] -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