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事件概述 - 华设集团持股3.001%的股东杭州中易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计划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旨在反对公司拟于2026年1月15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核心争议为公司章程中关于累积投票制适用条件的修订 [1] - 此次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治理博弈,根源可追溯至2025年12月杭州中易坤董事提名未获通过的事件 [2] 股东背景与行动动机 - 杭州中易坤自2025年6月至四季度持续增持华设集团股份,持股比例从1.97%(1349.45万股)升至2.45%,最终达到3.001% [3] - 该股东表示看好公司发展,但认为公司股价处于破净状态,反映市场价值认可不足,希望通过提名董事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促使公司更健康规范发展 [3] - 股东认为公司管理层对其参与公司治理比较抗拒 [3] 董事提名争议详情 - 2025年12月15日,杭州中易坤向董事会提交临时提案,要求选举黄擎洲为非独立董事,但该提案在股东大会上仅获得11.83%的同意票,未获通过 [3] - 股东方认为提案失败的原因是公司取消了原有的换届选举议案,仅保留其提名提案单独表决,并采用了非累积投票制,若采用累积投票制其提案有机会通过 [3] - 公司方解释称,董事会应由不同专业人士组成,经了解杭州中易坤为投资多家施工、监理企业的投资公司,其推荐的候选人为传统土木工程从业者,判断其对公司转型发展无助力,可能影响新一届董事会专业能力结构,因此谨慎撤回了原有推荐议案 [3] 公司章程修订的核心分歧 - 华设集团拟将《公司章程》第八十五条修改为: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仅当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才实行累积投票制,未达到30%则不实行 [4] - 股东杭州中易坤认为,此修改将导致中小股东难以通过选举董事参与公司治理,可能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失衡 [4] - 公司董事会秘书反驳称,修订并未剥夺股东权利,1%以上股东仍有提名权和提案权,交由广大股东投票决定是公平体现,公司对股东临时提案均给予了积极配合 [4] 公司股权结构与治理观点 - 华设集团是一家国有改制企业,初始为全体员工持股,股权十分分散,上市十年后随着部分老员工退休,股权进一步分散 [6] - 公司方认为,累积投票制是在存在大股东的前提下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措施,基于公司现有的分散股权结构,若在30%以下持股场景保留累积投票制,反而会造成董事会选举混乱,难以形成有效治理 [6] - 法律专业人士指出,华设集团前三大股东合计持股仅约11%,监管对股权分散公司在30%以下持股场景是否适用累积投票制不干预,核心是为平衡“治理公平”与“决策效率”,若章程修订获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则代表主流股东意见 [5] 事件最新进展 - 表决权征集时间为2026年1月7日至1月12日 [2] - 股东方表示,公告发布后已陆续收到一些中小股东电话,明确表示支持并愿意委托投票权,目前仍在沟通细节 [6] - 法律专业人士指出,持股3%的股东具备法定征集资格,但成功关键在于是否有证券服务机构支持便捷授权,传统纸质授权流程复杂、参与度低、真实性难核实,授权能否获得认可存在不确定性 [5]
华设集团陷中小股东话语权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