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包括《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无被否决议案 [2][4][5] - 公司全体7名在任董事均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了会议 [3] - 回购股份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6] -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议案的关联股东,包括万仁春、杨学锋等,已回避表决 [6] -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律师认为会议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7] 股份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 回购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并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及减少注册资本,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19][22] - 回购金额与用途: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10][17][20][28] - 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 [10][17][28] - 拟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回购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超过8,000万元 [10][17][28] - 回购股份方式与期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17][24]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17][29]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0][30] - 预计回购规模:以总股本419,188,098股为基础,按回购金额上限1亿元、价格上限4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约250万股,占总股本约0.60%;按金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约125万股,占总股本约0.30% [28] 回购股份注销及债权人通知 - 由于部分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依法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 [9][12]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起30日内或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12] - 公司公布了债权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方式(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13][14] 回购方案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 财务影响: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785,776.95万元,归母净资产为349,131.48万元,流动资产为609,191.30万元,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流动资产的比例均较小 [31] - 经营影响:本次回购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未来发展、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且回购后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31] - 相关方持股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17][33] 回购方案的实施与授权 - 回购方案已分别于2025年12月2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6年1月8日经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0][19]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设立回购账户、择机回购、调整方案、办理章程修改及报批等,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35][36] -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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