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 公司拟对加气站业务安全生产费的计提方法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3] - 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采用未来适用法 无需追溯调整 [2] - 变更议案已于2026年1月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 变更原因与内容 - 变更原因:原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计提的安全生产费超过了加气站业务的实际需求 未能很好反映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 - 变更前:公司所有业务(包括LNG生产及存储、LNG及CNG加气站)统一按《办法》第二十条 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 采用超额累退方式确定并逐月平均提取安全生产费 [5] - 变更后:LNG生产及存储业务维持原计提方法不变 对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所属加气站业务 改为按《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以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投入从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 [6] 变更影响与审议情况 - 变更影响:本次变更对公司2025年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对2026年及以后年度的影响金额将由公司未来对加气站业务实际安全生产费投入的金额决定 [7] - 审计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编制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变更情况 [7] - 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