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海鸥股份)为其三家控股子公司向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此举旨在支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1][11] 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获得招商银行常州分行授信,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海洋冷却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获得招商银行常州分行授信,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 公司控股子公司太丞(上海)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获得招商银行常州分行授信,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 上述担保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授权期限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因此无需另行提交审议 [5][12]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为金鸥水处理担保:担保方为海鸥股份,银行方为招商银行常州分行,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 [6][7] - 为江苏海洋担保:担保方为海鸥股份,银行方为招商银行常州分行,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 [6][8] - 为上海太丞担保:担保方为海鸥股份,银行方为招商银行常州分行,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 [9] - 所有担保的保证责任期间均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债务到期日另加三年,若展期则延续至展期后另加三年 [6][10] - 担保范围均包括授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3][4][10] 反担保情况 - 对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太丞的担保,其剩余股东出具了《反担保承诺书》,承诺若海鸥股份代其清偿债务,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海鸥股份支付代偿的全部款项及相关费用 [10]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 [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27,536.44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6.44% [13] - 其中,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25,901.14万元,占净资产的24.87%;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1,635.31万元,占净资产的1.57% [13] -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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