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天能股份于2026年1月8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使用总额最高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公司收益 [1][7][13][26] - 资金分为两部分:一是最高不超过120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 [1][3],二是最高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14][16] - 两项投资均以安全性、流动性为首要考虑,投资于中低风险产品,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6][16][21] 投资计划概述 - 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1][3]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4][16] - 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或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3][10][15][30] - 投资期限:两项计划的有效期均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6][16][21] -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部分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募集资金部分来源于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所募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部分 [17][19] 投资产品与方式 - 自有资金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3][4] - 募集资金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14][16][20] - 交易对手:主要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5] - 实施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既定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5][22]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审议情况:两项议案均于2026年1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7][14][26] - 审批权限:两项议案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14][26] - 募集资金合规: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17],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已获得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的无异议核查意见 [31][32] 资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 自有资金管理影响: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0] - 募集资金管理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发展 [30] - 收益归属:自有资金理财收益归公司所有 [3],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到期后资金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