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康生化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监管措施 - 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监管措施决定文号为〔2025〕179号 [1] - 监管措施针对公司及蔡丹群、陈海霞采取 [1] 违规行为与期间 - 违规行为发生在2023年7月至2025年8月期间 [1] - 公司在通过审议程序后 循环使用募集资金滚动购买理财产品 总计179笔 [1] - 其中158笔为非保本理财产品 [1] - 2023年、2024年、2025年购买非保本理财产品分别为14笔、68笔、76笔 [1] 信息披露问题 - 公司在相应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中 未充分完整地提示购买非保本理财产品可能受到的本金损失风险 [1] - 公司未充分披露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安全性问题 [1] - 上述行为虽未造成募集资金本金损失 但已违反相关规定 [1] 违反的监管规定 - 公司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1] - 公司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 [1] - 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