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证券虚假陈述案进展与索赔信息 - 部分罗普特(688619)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一审胜诉,案件取得进展 [1][4] - 该案的索赔诉讼时效仅剩四个月,后续受损股民仍可起诉索赔 [1][5] -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及联系方式等材料 [3][7] 罗普特违法违规事实详情 - 2023年11月1日,罗普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的违法事实 [2][6] - 2020年12月,公司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241,763,705.71元 [2][6] - 2021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订3份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148,731,742.96元 [2][6] - 公司以发货验收为时点确认收入,但相关商品控制权在收入确认时并未转移,且公司还需提供配套服务,因此收入确认不准确 [2][6] - 2020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213,950,182.01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34.65% [2][6] - 2020年,公司虚增利润总额146,115,311.45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81.21% [2][6] - 2021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11,729,560.55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5.42% [2][6] - 2021年,公司虚增利润总额20,747,357.6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41% [2][6] - 2022年,公司虚减利润总额73,100,883.73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0.84% [2][6] 投资者索赔法律依据与条件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因证券虚假陈述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 [3][7]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3][7] - 暂定的可索赔投资者范围为:在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间买入罗普特股票,并在2023年5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 [3][7]
罗普特索赔新进展 部分股民一审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