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索赔持续推进 又有股民提交起诉材料
世纪华通证券虚假陈述案进展 - 案件持续推进,原告代理律师厉健已代理多批投资者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1][3] -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存在多项违法事实 [1][3] 证监会认定的违法事实 - 2018年年报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少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236.30万元,虚增利润6,236.30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5.94% [1][3] - 2019-2022年年报商誉原值披露错误:商誉原值高估12,206.95万元 [1][3] - 2019-2022年年报报告分部披露违规:未将“点点”作为单独的报告分部进行披露 [1][3] - 2020-2022年商誉减值测试违规:导致2020年、2022年未按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虚增、虚减利润 [1][3][4] - 2020-2021年收入确认违规: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相关年报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4] 投资者索赔条件与流程 - 暂定索赔区间: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24日期间买入世纪华通股票,并在2023年7月24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4]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2][4] - 索赔所需材料: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自2019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