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实控人叶华能与前董事长宁远喜因隐秘代持5%股权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公司违规与处分 -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华能及时任董事长宁远喜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 [1] - 处分原因为2017年1月叶华能决策将宝丽华集团持有的1.11亿股宝新能源股权协议转让至宁远喜名下并由其代持 该部分股权约占总股本的5.11% [1] - 叶华能与宁远喜均未向宝新能源如实报告上述股权代持情况 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信息披露规定 [1] 事件影响与处理 - 该股权代持行为严重影响公司股权结构的透明度及投资者知情权 [1] - 深交所经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 决定对二人进行公开谴责并将该违规行为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