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再次延期的公告

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程 - 公司控股股东财信地产及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已于2025年2月24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 [3] - 法院于2025年3月14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破产重整管理人 [4] - 破产重整程序已按步骤推进,包括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且全部议案表决通过,并于2025年6月24日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4] 重整投资人遴选与协议签署 -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披露了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遴选结果 [5] - 2025年12月2日,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与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并公告公司控制权可能因此发生变更 [5] - 根据协议,投资人拟收购财信发展20%至29.99%的股份,对应股票数量为220,092,434股至330,028,605股 [6]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延期 - 原定于2025年12月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已延期一次,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5] - 2026年1月9日,因部分债权人未完成内部审批流程,管理人通知表决期限将再次延长至2026年2月9日24时 [6] 公司股权结构与潜在变更 - 控股股东财信地产持有公司股份398,920,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5%,其所持股份100%处于质押及冻结状态 [6] - 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持有财信地产100%股份 [6] - 若重整投资人按协议获得公司20%至29.99%的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6] 重整程序后续步骤与公司独立性 - 重整计划草案尚需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最终需经法院裁定批准 [7] - 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或公司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7] - 公司与控股股东为不同主体,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