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300630)对投资者的胜诉提起上诉,前期索赔案投资者胜诉

公司财务造假事实 - 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2021年至2022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1][3] - 2021年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多计营业收入4.366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8.94%,多计利润总额3.080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5.88% [1][3] - 2022年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多计营业收入4.566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5.28%,多计利润总额3.874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88.27% [1][3] - 2021年因对不具有控制权的贸易业务按总额法核算,多计营业收入0.780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17% [2][4] - 2022年因对不具有控制权的贸易业务按总额法核算,多计营业收入0.593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28% [2][4] - 综合两项,公司2021年总计多计营业收入5.146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4.11%,多计利润总额3.080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5.88% [2][5] - 综合两项,公司2022年总计多计营业收入5.159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8.56%,多计利润总额3.874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88.27% [2][5] 相关法律诉讼进展 - 2026年1月8日,公司对投资者胜诉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1][3] - 此前,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投资者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 [1][3] -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3] - 律师认为,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7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4月1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