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300376)投资者索赔案再提交法院立案,前期已有胜诉

公司财务造假与行政处罚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4] - 公司通过开展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总额[2][4] - 公司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5] - 公司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3][6] - 上述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公司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3][7] 投资者索赔法律进展 - 2026年1月8日,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1][3] - 相关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判决,部分案件已收到法院送达的测算报告并正在推进调解获赔工作[1][3] -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接受符合特定交易时间条件的投资者的索赔委托[3][7] - 可发起索赔的投资者范围为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2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3年5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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