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两岁儿童把尿不湿扔火锅事件:家长或将承担三个层面后果丨法律顾问在身边

事件概述 - 2025年12月31日,海底捞一门店内,一名两岁儿童将尿不湿扔至用餐锅具中 [1] - 涉事儿童家长将视频上传至社交网络,称其为记录“温馨时刻” [1] - 门店已对涉事锅具进行废弃处理并报警,属地警方已依法对在场监护人作出相应处理 [1] 事件法律后果分析 - 涉事儿童家长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及社会道德责任三个层面的后果 [3] - 民事赔偿方面,根据《民法典》,家长作为监护人因未尽看管义务存在过错,应赔偿商家直接损失(如被污染的食材、设备成本)及合理的营业损失,同时事件传播可能造成商家商誉损失,涉及名誉权侵权 [3] - 行政处罚方面,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涉事儿童行为涉嫌扰乱企业正常经营,但因未满十四周岁,属于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公安机关应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3][4] - 社会与道德责任方面,监护人将受到公众舆论批评,对其个人诚信和社会评价造成打击 [4] 历史类似事件与判例 - 2025年,海底捞曾发生“小便门”事件,两名17岁涉案人员被行政拘留 [4] - 2025年9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令两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在报刊上赔礼道歉,并赔偿涉事餐饮公司经济损失共计220万元 [4] 商家维权建议 - 商家应首先固定证据,利用店内监控多角度完整记录事件过程、涉事人员及直接损害 [4] - 确定索赔依据,明确消费者的行为侵犯了商家的财产权(食材、锅具等)和名誉权 [4] - 在证据清晰基础上,首先与涉事顾客(监护人)进行理性协商 [4] - 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损害赔偿和名誉权诉讼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