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上海海怡莱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在为药品“达肝素钠注射液”(商品名:万脉宁)提供市场推广服务期间,向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医生支付好处费,以增加药品销量,该行为被认定为商业贿赂并被处以30万元人民币罚款 [1][2][3] 涉事主体与行为细节 - 涉事服务方为上海海怡莱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其与上海泓健医药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信息服务协议书》,负责万脉宁在上海地区的市场推广和信息服务 [2] - 为承接业务,该企业向泓健医药公司承诺会维持并增加万脉宁在上海地区的总销量 [2] - 该企业的销售推广总监及股东袁某某,通过个人微信向生殖免疫科医生顾某支付4笔好处费,总计35046元人民币,对应期间该医生共开具万脉宁18275支 [2] - 通过上述推广服务,该企业从泓健医药公司获取了868677元人民币的业务收入 [2] 监管调查与处罚 -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4月通过线索排查发现该案,并于2025年8月向涉事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1][3] - 监管机构认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构成商业贿赂,并作出罚款3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3] 行业影响与监管机制 - 医药商业贿赂通过给予不正当利益影响处方权,干扰正常诊疗,妨碍公平竞争,并加重患者与医保基金负担 [4] - 案件暴露出部分药品价格存在虚高空间,虚高部分未用于企业正当盈利或创新,而是用于不正当竞争 [4] - 国家医保局于2020年建立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对存在行贿、带金销售等问题的企业进行失信评级,并采取限制挂网、配送等约束措施 [4] - 针对本案,上海市药事所已对涉案配送企业启动信用评价程序,并要求其指证失信行为的实际控制主体 [4] - 泓健医药公司提供了与生产商河北常山生化药业公司的销售合同等信息,后续信用评价程序将穿透至该生产企业 [4]
国家医保局公布一起医药咨询服务企业涉商业贿赂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