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海底捞火锅小便的另一人及其父母登报道歉!称对判决无异议
事件概述 - 2025年2月24日凌晨,两名17岁男子唐某与吴某在海底捞火锅店包间用餐时,醉酒后向火锅内小便,吴某将拍摄视频发布上网[3] - 2025年3月,相关视频引发广泛社会关注,警方已依法对涉事两名17岁男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3] - 海底捞关联公司四川新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捞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就此事件提起诉讼[1][2] 法律判决与执行 - 2025年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案号为(2025)沪0101民初9213号[2][4] - 法院判决涉事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需在保护隐私前提下,于指定报刊公开赔礼道歉[2][4] - 法院判决涉事未成年人监护人赔偿上海捞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餐具损耗及清洗消毒费13万元人民币[4] - 法院判决涉事未成年人监护人赔偿两家海底捞关联公司经营损失、商誉损失200万元人民币及维权开支7万元人民币,赔偿总额为220万元人民币[4] - 判决书已生效,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无异议[2][4] - 2026年1月8日,当事人唐某及其父母在《人民法院报》登报道歉[1][4] - 2026年1月12日,当事人吴某及其父母在《人民法院报》登报道歉[1][2][3] 公司回应与影响 - 涉事公司为四川新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捞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即海底捞关联公司[2][3] - 致歉声明中,吴某明确向四川新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捞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表示真诚歉意[2][3] - 致歉声明中,吴某父母作为监护人对孩子的不当行为深表歉意,并表示将加强对孩子的教育[1][2] - 致歉声明中,唐某表示会吸取深刻教训并改过自新[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