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尔雅因重大违规面临证监会罚款,适格股民可索赔损失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5] - 处罚原因为公司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1][6] - 具体违法事实发生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期间,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能源业务、采购服装加工设备等名义,经由5家中间公司支付款项,资金最终流入实际控制人郑继平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总额为10,372万元,用于关联方日常经营或归还欠款[1][6] 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2][7] - 因未披露该事项,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2][7] 投资者索赔信息 - 律师提示,凡在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尔雅,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相关投资损失[1][4][5][9] - 索赔依据为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3][8] - 参与索赔需准备股票交易对账单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4][9] - 委托律师代理此类案件通常为风险代理,前期不收费,胜诉后按赔偿款比例支付律师费[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