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因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药品被省药监局罚款312万余元

行政处罚事件 -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月8日公布对辰欣药业的行政处罚 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碳酸氢钠注射液 被处以罚没款合计3125018.20元[1] - 具体处罚包括没收涉事批次(批号:K24110334)碳酸氢钠注射液30464瓶 没收违法所得93318.20元 并罚款3031700元[1] - 此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月6日通告 经检验辰欣药业生产的1批次碳酸氢钠注射液不符合规定 涉及可见异物关键指标 该药品被纳入28批次不合格药品范畴[1] - 药监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 并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整改 相关省级药监部门已对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 公司基本情况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宁市 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制药企业 于201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3] - 公司前身为1970年成立的济宁市第三制药厂 1998年更名成立山东鲁抗辰欣药业有限公司 2011年改制为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 - 公司现有五个工业园区 总占地面积近2000亩 员工3000余人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00余人 总资产75亿元[3] - 公司产品涉及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片剂、胶囊等400多个规格 涵盖基础输液、营养型输液、治疗型输液及肿瘤、抗菌抗病毒、呼吸系统等多个用药领域 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及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3] 股权结构 - 2021年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乾鼎计划向科伦药业及石四药转让其所持辰欣药业合计16.1015%股份 交易完成后 科伦药业及石四药将分别成为辰欣药业的第二和第四大股东[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