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集团:独立董事刘勇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公告核心内容 - 中新集团独立董事刘勇因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违法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40万元罚款 [1] - 刘勇自2020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 - 相关行政处罚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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