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
独立董事刘勇先生辞任 -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2日收到独立董事刘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 刘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职务 辞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 - 刘勇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与公司及董事会无意见分歧 不存在与其辞任有关的其他需提请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事宜 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的正常经营 [2] - 刘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4] 辞任导致的合规问题与后续安排 - 刘勇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同时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3] -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补选和相关后续工作 [3] 独立董事刘勇先生受行政处罚 - 公司独立董事刘勇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 153号) 因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在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执业中的违法行为 刘勇先生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6] - 刘勇先生自2023年2月以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与公司无关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