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在原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础上,新增与储能业务原材料相关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锁定原材料成本、稳定项目利润 [1][3][5] 业务调整概述 - 新增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多晶硅、碳酸锂、铜、铝、锡、白银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 [3][5][8] - 新增业务与原有外汇套期保值共用股东大会已审批的总额度,即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亿美元 [2][3][6] - 调整后,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 [2][6]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7.63亿美元 [2] 交易目的与背景 - 调整主要针对储能业务,因其合同从签署到交付周期长达6-15个月,且价格在期初确定 [5] - 开展商品套期保值旨在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控制产品成本,确保项目销售利润和产品按时交付 [5][17] 交易具体安排 - 交易工具与品种:使用期货、期权、衍生品等方式;商品品种包括多晶硅、碳酸锂、铜、铝、锡、白银等;外汇品种限于生产经营所用结算货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8] - 交易场所:商品期货和场内期权业务在广州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外衍生品交易通过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具备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场内或场外进行 [9] - 资金来源:商品套期保值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客户支付的套期保值保证金;外汇套期保值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均不涉及募集资金 [7] - 交易期限: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内;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起,至前述外汇业务有效期截止 [10] 审议程序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于2025年4月25日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于2025年5月28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获不超过20亿美元额度 [3][11] - 本次新增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调整已于2026年1月9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11] 对公司的影响与会计处理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利用期货、衍生品市场对冲现货端价格及汇率波动,稳定盈利水平,提升防御风险能力 [16] - 相关会计处理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24号、37号等规定执行 [16] 中介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业务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旨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内控制度完善,风险措施可行,且已履行必要法律程序,对此无异议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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