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融资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成功公开发行5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发行价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00.00万元 [2] - 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合计46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57,540.0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5,902,830.1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4,097,169.81元 [2] -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7日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管 -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对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3]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4] -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涉及境外子公司,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相关银行及三家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4] 新增募集资金专户详情 - 为子公司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常州新北支行开设专户(账号:32050162843609282888),专用于“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5][6] - 为子公司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常州分行开设专户(账号:554746888660),专用于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 [8][9] - 为境外子公司ELITE PROSPECT SINGAPORE PTE.LTD.在中国银行常州分行开设三个专户(账号:NRA507983155789, NRA505383154985, NRA492383162715),专用于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 [11][12][13] - 为境外子公司澳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两个专户,包括泰铢账户(账号:100000301431693)和人民币账户(账号:100000301431706),专用于“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16][17] 资金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有权指定保荐代表人(郭煜焘、宋滨)或其他工作人员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并每半年度进行现场调查 [6][9][13][18] - 监管银行需按月(每月前10个工作日前)向公司及子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7][10][14][18] - 公司及子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7][10][14][18] - 若监管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公司及子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7][10][14][19] - 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7][10][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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