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其于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向交易对方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15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39%,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月15日 [1][2][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源于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公司向沈永健、周维君等六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资产 [4] - 上述股份已于2016年12月30日和2017年2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4]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 股份锁定承诺:交易对方沈永健、周维君承诺,其获得的股份在法定限售期12个月届满后,分四期解禁,每期解禁25%的股份,解禁条件与标的公司2016至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履行情况挂钩 [5][6] - 截至公告日,前三期股份已分别于2018年1月3日、2019年1月7日、2020年2月20日解锁上市,本次解锁为第四期股份,所有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无违反承诺情形 [7] - 盈利承诺: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千百辉2016至2019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2,300万元、2,800万元、3,300万元及3,900万元 [8] - 实际完成情况:2016年净利润2,428.74万元,超出承诺128.74万元;2017年净利润6,640.54万元,超出承诺3,840.54万元;2018年净利润9,304.82万元,超出承诺6,004.82万元;2019年净利润3,904.35万元,超出承诺4.35万元,各年度均完成业绩承诺 [8][9] - 股东后续追加承诺:针对交割日前应收账款及南沙房产问题,公司与沈永健、周维君于2021年签署补充协议,约定了购买债权、提供担保及房产转让等义务 [10][11][12][13] - 截至公告日,后续追加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沈永健于2021年12月31日支付283.17万元完成应收账款购买义务;沈永健和周维君对其他股东的债务担保义务履行完毕;南沙房产已于2025年12月15日完成过户,公司收到转让款2,425.45万元 [14][15] - 截至公告日,相关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或公司违规为其担保的情形 [15]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月15日 [16]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为6,150,0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439% [17]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沈永健、周维君2人,其持有的本次解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18] 其他相关方意见 -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本次限售股解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相关股东未违反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20][21]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