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购与注销方案实施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及2月6日分别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且回购价格上限为18元/股的条件,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3] - 回购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于2025年2月10日首次实施回购 [3][4] - 截至2026年1月5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3,620,000股,占回购前总股本的3.59%,支付总金额为178,619,427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14.42元/股,最低成交价11.72元/股 [4] - 实际回购资金总额超过方案下限9,000万元且未超过上限18,000万元,符合既定方案,回购方案已于2026年1月5日实施完毕 [5] 股份注销完成与股本变动 -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注销股份数量为13,620,000股,与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一致 [2][5] -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79,147,970股减少至365,527,970股 [2][5] - 股份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5] 股东权益结构被动变动 - 因总股本减少,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方洁先生的持股比例发生被动增加 [6] - 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整数倍,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及5%整数倍,两者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整数倍 [6] - 本次权益变动仅为持股比例被动变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任何变化 [6] - 注销完成后,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票16,012,400股,则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30.32%,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5.33%,两者合计持股比例为35.65% [6] 注销影响与后续安排 -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7] - 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7] -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与备案等事宜 [7]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