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事件:股东减持导致权益变动触及5%披露线 - 公司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晟,于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4,949,53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2% [3][4][18] - 本次减持后,蚌埠鑫睿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621,3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持股比例从6.42%下降至5%,触及权益变动披露标准 [3][5][6][21] 股东背景与一致行动关系 - 股东王晟持有蚌埠鑫睿90%股权,为蚌埠鑫睿实际控制人,根据规定,两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15] - 此前,蚌埠鑫睿、王晟与其他三方(北京风炎私募基金、北京领瑞投资等)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5年12月20日到期解除,解除后蚌埠鑫睿与王晟仍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6.42% [3][15][19] 减持计划与实施详情 - 蚌埠鑫睿此前已预披露减持计划,计划在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3月19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5,74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7% [3][17] - 截至本公告日,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7,400,532股(占总股本0.99%),通过大宗交易减持7,549,000股(占总股本0.43%),合计减持24,949,532股(占总股本1.42%),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4][17][18][20] 股东持股权利受限情况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股东蚌埠鑫睿所持公司股份中有48,693,547股被质押,占其直接持股的91.50%,占公司总股本的2.78% [21] - 股东王晟所持公司股份34,406,4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其直接持股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96% [21] 对公司控制权与治理的影响 - 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蚌埠鑫睿及王晟并非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 [6][22]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保持不变 [4][6][16][22] 其他相关说明 - 本次减持行为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 - 通过大宗交易受让公司股份的股东,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7] - 股东因减持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后,在90个自然日内仍需遵守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8] - 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相关方在六个月内仍需共同遵守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8]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的 提示性公告